過這樣的言論嗎?

能做愛時,就不要只是親吻;
能親吻時,就不要只是擁抱;
能擁抱時,就不要只是牽手;
能牽手時,就不要只是並行;
能並行時,就不要各走各的;

能同房,就不要分房;
能在一個屋簷下,就不要分隔兩地;
能分居連繫,就不要斷絕音訊。

兩性專家對於情感對於婚姻的觀察建議,挺實在的。

能親近時不親近不珍惜,關係便如求學般,不進則退;只要開始轉身,就在妳退一步我退一步中,越退越遠,最後,毫無瓜葛只餘憾恨。

想想,感情或婚姻,不就是這樣嗎?
想要親近、努力親近,互相接納的,就越來越甜蜜幸福;反之,漸行疏遠的,終會畫下離棄不堪的句點。

那麼,親愛的,妳想要的,是怎樣的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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