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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那個女生好辣!」「那個招牌上的字寫錯了。」
「ㄏㄚˊ?哪裡?」每當女友忽然對我說起身邊經過的某些人事物,我總是一臉茫然的這麼回答。

大多數時候,我有著超乎常人的粗神經。
即使信奉食色性也,但無數次身材窈窕穿著性感的辣妹從眼前經過,若不是女友提醒,我總是渾然不覺。

也因為神經粗,往往心直口快地說出一些別人不想聽、不願面對的話,多年來早就被人貼上「白目」這樣的大標籤。

然而更糟的是,在某些方面我又極為「龜毛」。

寫部落格,文章的分類要清清楚楚十數項;好站連結,也要分別歸類;
蒐集燒錄的DVD按劇情、喜劇、科幻、恐怖、動畫、懸疑、動作、愛情、溫馨等,一定整理歸納分明;
看見迷糊女友像小孩子似的脫鞋隨處亂丟,用過的毛巾隨手歪歪斜斜亂掛,雖然總是覺得可愛,笑著幫她放好掛整齊,但也少不了帶笑說句「妳喔~」。

這樣的性子,於是對許多事情便有著嚴謹的看法,更加重忍不住就會要提醒、建議他人在言行上多所思量。

文字,是非常了不起的工具。
書寫,不但能記錄當下的事件,也能整理思緒,緩和情緒,讓思路越見清晰明確。

通常腦海中若有千萬雜念紛飛,或胸中一股濁氣窒悶難受,我也會藉由敲打鍵盤宣洩。往往每丟出一個字,情緒就沈穩冷靜一分,最後總能以恢復幾近七八成的理智來整理修改傾洩而出的文字。所以,部落格絕對是最佳的思想、情緒出口。

關於部落格,早在三年前的拙作【部落格有啥了不起】就已經談過,當時便明言「5. 心理衛生急救站,憂鬱宣洩、精神舒壓,免藥免醫生。」「7. 自由自在,無拘無束。」,原則上,部落格是私人的自由天地,要怎樣書寫運作但憑一己喜好。

然而,仔細思之,真要說如此,卻也不盡然。
它看似屬於私人領域,實則同時擁有最公開的處境,是一個既個人又影響公眾的矛盾衝突體質。
除了不能有抄襲、公然侮辱、毀謗等非法情事外,即便是個人思想的論述、私事的描寫,恐怕都得經過斟酌。

不是說盡情分享、紀錄、宣洩等是「錯」,而是,不太好。

在部落格儼然已成為主流媒體的今日,看似小小一名部落客的言論,都有可能對社會群眾造成偌大影響。

知名部落格作家「酪梨壽司」的文章,不但常常引起網友熱烈迴響,甚至,近日還發生四家電視台及平面媒體相繼抄襲事件;而其對同為網路人氣天后「彎彎」與無名小站續約問題的隨口一噗,便輕易引起眾多網友跟隨,對無名小站的客服代表群起撻伐。

即使我們不若她的驚人影響力,但有些私事,一而再再而三的拋出,情緒性的發洩卻充滿對另一個人的批評抱怨,不但是在背後傷人,也會影響了部落格網友的心情、看法,甚至,傷了自己給人的觀感。

第一次怒罵某人的卑劣,網友也許會贊同應和;
第二次再詳盡公開他的不堪,可能換來一些安慰疼惜;
但當第三次、第四次、……,接二連三以充滿個人情緒、觀點的言語詳述同樣的私人點滴,旁人又會怎麼想?

熱心的人苦口婆心勸慰,也許未深明其理,既無法有效勸解,又不禁無奈灰心;
而其他人則不免沒感覺者有之,不舒服者有之,覺得格主成天傷春悲秋、愛抱怨、不厚道者亦有之,如此傷人自傷,何苦?

部落格畢竟不是深鎖在抽屜裡的個人日記本。
無拘無束盡情釋放烈焰狂濤般的情緒,或對特定一般個人(非公眾人物)做批評,或鉅細靡遺的公開描述過多負面私事,都不是好的。

百分之百的自主權下,也許該回過頭來保留一二成的空間,以理智圈鎖情緒。
宣洩,過猶不及都不太好,適度為佳。

噗浪也是同樣的道理。

剛開始接觸噗浪,以為它只是一個方便的碎碎唸工具。
可以將自己的近況、心情、想法等,用較簡短的文字敘述出來,不必寫成費時費力的網誌。
然而後來便發現,它的出發點,其精髓所在,乃是一個進階版的討論區&聊天室。任何拋出的一噗,都會丟進公眾論壇,成為一個獨立可供觀閱、可進入討論的議題。

當然,非要說噗浪發言必須可供探討,必須有正面的建樹,也未免太過嚴重,我從未如此說過。
它同時也具備了極為私人的性質,可以只是個人隨時隨地的碎碎唸,輕鬆、幽默、解悶、分享、交流、紀錄、宣洩等,是無意義的嚷嚷或是無趣的大道理,都行。

只是,跟部落格的使用道理相似,發言之時,也要做些斟酌才好。

同樣是宣洩情緒,僅僅只是「X的!」跟「X的!這些政客整天在浪費公帑!」就給人截然不同的感覺。
前者除了看見發言者的情緒之外,什麼都沒有,既不明所以,甚至,看到的人都彷彿要捱上一罵,難免有不舒服之感。

藉由鍵盤簡短丟出兩三個情緒性的字眼,能多有效的宣洩不快?
如果不能,反倒引起他人的不舒服,又影響自己給人的觀感,豈不冤枉?

多用一點理智,多一些斟酌,來掌握拋諸於眾的文字,不是虛情假意,不是曲意迎合,而是體貼、尊重、善意。

並非有話不能說,也不是情緒不能發洩,只是,可以做些分寸拿捏,適可而止。
雖然不免稍稍束縛了自己,但「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言行,本來就不是人類群體生活所應該放任的。

多少人的書寫,都是沒多思量便貼出的盡情宣洩。
這般說著部落格與噗浪的使用大道理,當然既龜毛又白目的標籤,非跟著我不可。

然則,我懂得,
標籤,不是別人無端給你貼上的;
標籤,是由自己的言行所給人的感受而來;
標籤,其實是自己送給他人來貼的。

所以,若能反省改正自己的言行,或者澄清他人的誤會,藉以改變別人的不佳觀感,撕掉那些自己不喜歡的標籤,當然最好;但假使積習難改,那麼,屬於我的標籤,我卻之不恭。(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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