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寫部落格記錄自己的心情、思想與所見所聞,至今已有四年多了。動筆,只因為活著,有了思想,於是記錄、抒發。

  書寫之初,我不是單身,提筆至今,身畔也仍有個全世界最好的女人。
  這不是一個交友版,不需要隱藏或美化什麼來編織形象,說得不吉利點,部落格就像是自己記錄下來的墓誌銘,赤裸裸地將內心最深處的東西,一一挖出來公諸於世。

  如果有人可以長期持續刻意編造出一個美化的自己而不漏餡,我相信他一定是天下最聰明最謹慎最富心機的天才。一篇兩篇也許能營造假象,但一百兩百之後,究竟是一個溫柔敦厚、講理重情的君子,還是一個偏激無理、心胸狹隘的小人,總會水落石出。

  所以我一直認為,要真正深入的認識瞭解一個人,只要他有長期認真筆耕寫作,看他的文字,會更勝過於一般朋友在生活上的普通相處。

  然而即使赤裸裸地呈現自己的思想,對於公眾事物、政治醜態總是罵得很大聲;對於是非對錯、道理思想總是講得很用力,但檢視過往,四年多,四百幾十篇文章裡,卻絕對沒有一篇在背後議論親朋好友等一般個人的私事,甚至妄加虛構、揣測、攻訐。部落格畢竟是一種公開的園地,可受公評之事能講,個人私事卻不該妄自散佈謠傳,這是我始終堅持的觀念,也未曾逾越。

  雖然,很多時候思想也來自於被所見所聞的某些人所觸動引發,但卻不會針對他寫成攻擊批評的文字,而是關注一件事的道理,理性地分析是非對錯,闡述自己的見解。

  過去,當我們在講述道理識見時,常常小心翼翼地說著「請勿對號入座」,就怕他人無端受傷,或不慎得罪他人;但是,如今我卻有了不同的想法。

  假設聽聞朋友輕易與陌生人過從甚密,除了對當事人耳提面命之外,若有完整的想法被引發,想要書寫下來,這文字必定是可以放諸四海,對任何人皆可說的道理,而非針對個人的批評。例如「交友要小心謹慎,懂得保護自己。」、「只要自己夠成熟,可以為自己負責,能以開放的心胸去享受,是真的快樂,那也是好的。」或「這樣做可能不好,那樣做會比較好。」等,雖然可能像是說教般的令人厭煩,但卻是如同「抽菸有害身心健康」的道理闡述。

  既然如此,何必怕人對號入座?

  何況,如果我說「抽菸是不好的行為」或「主張性自主、坦然享受又能成熟負責的女生很酷」,會覺得我在說他的,大概就是癮君子跟開放的新女性吧。

  【Unfair?】【由小處見真心】【性格決定命運】【龜毛+白目】【看事情的角度】等文章都是由某些時事或他人私下所發生的事而引發的思想,但,應該所有看過的網友也都可以套在自己身上思考:
  感情的發生,能說什麼道理?黑?白?是非?什麼叫做公平?
  也許伴侶對自己早已無心,但自己卻不肯面對真相?
  是否自己性格上有偏差才總是在愛情上失意?
  是不是自己也一樣在部落格上屢屢任意詳細講述及批評他人私事,這樣應該嗎?
  自己是不是很容易以偏蓋全,識見狹窄偏頗?

  上述言論,相信不會有網友看了只覺得那是特別針對某人的批評,對自己則完全不適用不相關吧!其實說穿了,我的文章大多就是像教科書一樣,嚴肅不討喜的叨叨絮絮說道理。但,總不會有任何一個人以為教科書是只針對自己而編的吧?

  而正因為我寫文章是對所有的人說話,所以,我該是十分歡迎各位看倌自行對號入座的。你能坐下來,就代表我的道理與你有關,無論贊成或反對,我費心傷神的論述就有了意義。

  也許隨意入座可能會發生坐錯位置會錯意的窘況,但又何妨?你坐下來,才能說明你覺得我對你誤解的地方,然後,我既能澄清對象不是你,還可以讓我們彼此多瞭解,多好!所以觀眾隨意入座並不是壞事,反而是看了還不知自己錯了,或者惱羞成怒,只知為反對而反對,那才是叫人無奈又同情。

  再進一步說,我不但歡迎對號入座,甚至,也歡迎「踢館」。

  撰寫部落格多年,發現大多數格友好像都莫名的信奉一個規條,總愛說「我說什麼是我的事,這是我家,不喜歡可以不要看,請轉台離開。」,對於任何與自己看法相左,不是贊同自己言論的意見,都視為無禮的異類,恨不得大卸八塊後驅之別院。

  每每看見這叫人轉台離去的說法,我就不禁好奇,你們真的想過這說法是正確的嗎?還是人云亦云,或者,為了保護自己的思想不受糾正推翻,可以快樂的活在自己匡起來的小小世界,享受只有讚美跟認同的美妙聲音。

  在【龜毛+白目】裡我就已經談過了,部落格看似屬於私人領域,實則卻是最公開的空間,是一個既個人又影響公眾的矛盾衝突體質。它絕對不是一本只屬於自己的,自說自話的私人日記本。為什麼法律不允許我們在個人部落格任意批評或辱罵他人?就是因為其實所謂的「個人部落格」一點都「不個人」啊!如果是你家中抽屜裡的私人日記本,不要說法律,連天皇老子也無權規定你不許說什麼。所以,既然在這樣一個公開的場合盡情發表了言論,就該完全對自己說的話負責,就該有接受他人意見的雅量才是。

  想想,當網友無意間來到你的地方,如果拜讀了錯誤的資訊、有問題的思想或令人不舒服的言語,他能忘掉這些資訊、想法?能不受影響也不感到不舒服?若影響已經造成,不堪入目的東西已經映入眼簾,你再叫他轉台離去,就能抹消一切,當作沒有發生?

  文章,在閱讀之前是不會知道好壞、喜不喜歡的,而看了之後若不喜歡也已經看了,根本無從反悔。「不喜歡可以不要看」這句話真可以說是既荒謬又不負責任!

  部落格名人如「酪梨壽司」及「史丹利」,也許是樹大招風,也許偶有不見得完全正確的言論或令人不喜歡的說詞,在文章下為數眾多的支持喜好回應中,難免有些不同的聲音,或表達相左的意見,或甚至開罵。然則,我從未見過他們叫人轉台,他們若不是冷靜地解釋說明就是虛心接受指教;即使是對那些情緒性的無端謾罵,也只是詼諧的請人罵得有內容一點。我想,這才是公開發表言論後,正確的應對態度。

  也許是我始終有著個人的迷思,我一直相信「有理走遍天下」。
  我想,對版主提出相左的意見,絕對不是無禮的行為。不支持認同版主,不等同於就是嗆聲叫囂,只不過是你既然公開的拋出了言論,他便坦然地與之討論,以理相交,如此而已。反而,只愛聽好話,半點容不下歧見的主人,才是氣量狹小又頑固的井底之蛙。

  而我的另一個執念,就是「真理越辯越明」。
  儘管認同與稱讚令人無限歡喜,但出現不同聲音,遭受打擊挫折的同時,往往也會讓我心中除了受傷外,還泛起喜悅、振奮。只要這聲音是理性有內容的。

  每當遇到歧見,我在動筆之前總是躊躇,或懶惰或怕引起對方不快,但行筆之後卻往往一瀉千里,滔滔不絕。

  雖然有時難免是因為被激起的情緒而萌生動筆的念頭,卻在執筆之後,文字就像捍衛理智的白血球,逐一吞食情緒病毒。這白血球越是增生,洋洋灑灑的長篇闊論無窮蔓延開來,成就的壯盛軍容就越發井然有序、條理分明,不但足以在道理上論倒他人,更重要的是,還會消滅自己內在的情緒心魔,回歸冷靜。

  有人踢館令我欣喜之處,就在於能讓我獲得的比受到認同時更多,來自他人或自己都有。

  只要來者是以理性的態度闡述己見,連場議論後若能說服對方,當然歡喜非常;就算反而論輸了,能得見真理,亦不勝快慰;甚至,若最終誰也不能完全說服誰,爭論還是沒有結果,那也代表彼此都有有理與無理之處,在反覆爭辯與澄清的過程中,不但可以從彼此的思想中汲取養分,得到許多原來沒看見的觀點,拓展識見,瞭解不同角度不同立場的思想,而且還能整理自己原有的思緒,激發出胸中更多道理,讓自己的理論增修後愈發正確而圓融完整。

  不過,如果只會情緒化的謾罵、訕笑,嚷著「你的言論好愚蠢(可笑、幼稚、荒謬、噁心……)」卻說不出有內容的論述來反駁版主思想,那你只是為反對而反對,是腦中乏善可陳卻又無禮偏激的草包,不是能理直氣壯踢館的料。那麼,就請跟著去信奉「不喜歡請轉台」的約定俗成,不用自曝其短。

  否則,部落格絕對不只是一言堂,我真心歡迎踢館。當然,請務必帶著冷靜與理智,言之有物。踢館不是叫囂、吵架,不是情緒化的為反對而反對;真正的踢館,是辯論與澄清,是以理會英雄,論出識見、論出知識、論出是非、論出真相、論出真理,互長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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