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會想,這個世界大概沒有什麼可以真正講道理的空間,或者,需要。

  相信你、瞭解你、喜歡你的人,你只需起頭,他們便能瞭解你的思想全意,對之認同;甚至,你什麼都不必說,也會對你的人格、為人處事充滿信任與喜歡。

  不相信你、討厭你的人,無論你說什麼、做什麼,即使多麼有道理、多麼正確無誤,也必充耳不聞或者不以為然,甚至,即便你是善意或關心,也只當作囉譟、說教、批評或攻擊,更多的還可能從中斷章取義,當作借題發威的攻訐施力點,置真正的意涵於不顧;尤其是,無論你的一言一行是對或錯、有沒有道理,只要踩到其弱點(缺點)或與他們所堅信的、所喜愛的人、事、物有所衝突,則必視你為敵寇,不除之難以甘心。

  就像「擁扁者」,再多的證據與事實擺在眼前,直指此人濫權專政貪瀆卑劣,也無法動搖他們的愚忠,要他們承認「扁」的惡行惡性,放下對他的支持,大概要等到渡過奈何橋喝下孟婆湯,這才可能發生;同樣的,「護馬人士」也好不到哪裡去。新政府上任至今,層出不窮的無能紕漏、一昧親中矮化的卑微行徑,絕對進不了他們的腦海。護馬恐怕也將是其一生一世的崇高意志。

  政治如此,一般民生的食衣住行育樂,思想、行事、人際之間,自然也不例外。

  最近發生一件部落客撰寫食記批評店家而捱告的事件,觀之不禁心生感慨。

  怎麼?現在不是一個民主進步、言論自由的時代?曾幾何時,對事物發表評論已經不容於世?
  在部落格上敘述店家料理不夠好,不行!
  批評擁有眾多粉絲的明星戲演得差、歌唱得糟,不行!
  撰文對電影、文章、詩詞書畫評論,闡述自己的見解,也不行!

  這些不都應該是可受公評之事嗎?任誰都該可以大方地闡述己見不是?

  然而,語言與文字的力量是驚人的,尤其在這個網路主導世界的時代,每一個文字的誕生,都不能不慎重,因為它們確實擁有可能殺人的恐怖力量。

  我想,部落格撰寫的食記肯定影響了店家的生意,才讓店家憤而提告。
  然而,不得不說這店家的不智。提告只會讓崇尚言論自由的網友更加反感,也讓店家飲食不佳的消息甚囂塵上。

  不過,這必定也是店家的無奈吧!很多事情,無論藝術、文章、飲食,都有每個人主觀的好惡。也許這名部落客覺得難吃、不佳的料理或服務,卻為其他顧客所喜歡,或正是店家所引以為傲的;那麼受到其不堪批判,店家如何能甘心受辱?要藉提告來澄清商譽的心態也就不難理解了。

  想想,當你在他人背後說三道四,批評攻擊親戚、朋友、同事、鄰居、公眾人物、商家等,你看見的是真相的幾成?又有幾成是妄自揣測遙想的個人片面偏見?甚至,惡意抹黑。

  可受公評之事諸如政治、電影、音樂、詩、書等,都會因言論而影響其走向、票房、銷售等,更何況是不應受公評之個人的私生活、言行;無論言論是否屬實,一旦發出就會對其人造成再也難以抹滅的影響。例如捕風捉影的八卦某藝人私德不彰,即便日後獲得澄清,他的形象與人氣也必然已經受傷,在某些人心中留下髒污的痕跡,甚至星途從此黯淡再難發光。這也就是法律雖明訂人有言論自由,卻也嚴禁公然污辱、毀謗等造謠生事傷害他人聲譽的用意所在。

  即便市街上口味普普或難吃的店家遠多於真材實料的美食料理;即便知道的某些個人醜聞醜事多不勝數;我不會輕易寫下那些會影響店家商譽或私人名聲之不佳的點點滴滴。

  既然世情是人往往無法客觀、公正的看待人、事,沒有聽理講理的胸懷心智,那麼,與其影響喜歡自己、相信自己、追隨自己想法的人去討厭、排斥某人某店,還不如讓他們看見聽到好人好事好店家,讓飄進他們心靈的是喜樂愉悅,而不是烏煙瘴氣。

  每個人都具有影響這世界的力量,人還是應該心存善念,厚道些才是。
  溫暖良善的心,才會給自己帶來更多溫暖;憤世嫉俗、喜抱怨、好批評攻訐,雖能逞得一時快意,但也只會徒留心中一片晦暗,讓人不喜親近、無法愛你,讓溫暖總是錯身而過,難以停留。

  性格絕對會決定命運
  當你總愛不斷惡意抹黑攻訐或八卦說長論短,只會讓人認清你的醜陋心腸,要能得人真心深入的持久喜歡,那肯定需要一點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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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思考的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