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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自己的網誌,曾數次提及小孩,似乎,我是個很喜歡小孩的人。
 
這六七年來,回新竹老家的頻率大大的增加了。從前根本是那種一年回家的次數,五根手指頭就能數完的人。

追究原因,大概是因為老哥生了小孩,這新加入的家族成員,為家中帶來了心的凝聚力量。
 
小姪子五歲之前,就像任何動物一樣,正是最逗人喜歡、最可愛的黃金時期;而且,也許因為我每趟回去總會買些玩具禮物送他、陪他玩鬧,又寵他不會罵他,這樣的互動方式,讓他特別喜歡這個蜀叔;也因此每回要北上時,總要經歷一番哭鬧不依的尷尬脫身畫面;而這樣的場面,也讓人感到好窩心,覺得對他算是沒白疼了。
 
小姪子五歲之後,老哥生了小姪女。這小女娃子更是天生一副可愛到不行的討喜模樣,一舉一動,笑顏皺眉,都讓人看了就要打心裡一直笑開,有一種滿溢出來的讚嘆與難以自制,目光一刻都不忍移開她的身上,只要手上有相機,手指就會自動喀喳喀喳按不停..Orz
 
所以,我真的很喜歡小孩?
 
不!
其實,我喜歡的不是小孩,是「可愛」!
 
小姪子跟小姪女都長的好,一舉一動又乖巧逗趣,充分符合了可愛的要素,難怪我喜愛她們到不行。
 
可是,經常會在外面看見一些小鬼,不論年紀多小,無奈就是基因不佳,生就一張怎樣都說不上美或可愛的模樣;這時,我不但無法欣喜的靠近去逗弄,一向直率的個性,連要客套的讚上一句,兩片唇就像是沾上了膠,如何都開不了口吐出一句好話..=,=!!
 
然後,這些個不夠可愛的小鬼要是愛哭鬧或撒野玩鬧的不像話,我的腦海中就會出現卡通裡慣有的畫面 --- 抓起這小鬼往牆上摔,讓他成為牆上的一道小小人型凹。
 
所以,結論是:雖然天下父母眼中自己的孩子都是最可愛的,但,如果你的小孩以客觀標準來說不夠可愛,那麼,請別讓這醜小孩在我面前晃,還冀想我讚上一句逗弄兩下;我沒讓他變成小超人飛的又高又遠,化作天邊的一顆流星,已經需要很大的忍耐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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