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者的處境心情應該被體諒重視?

還是,被害者的痛苦或權益應該受到保障與平反?



殺人犯也許並非十惡不赦,探討背後的動機,可能有著令人落淚動容極度無奈悲慘的隱情。
可是,有理由就能任意終結另一條生命嗎?

若說「生命」是至高的準繩,沒人有權利剝奪另一個生命。
那麼,「安樂死」又該是不該?

當面臨絕望,當苦至極點痛至無以承受,當生命的每一分每一秒只餘無窮無盡的悲悽哀痛或行尸走肉般的毫無知覺,能不能?該不該選擇結束?

生與死,是人生最難以論斷的課題。同情,則是人類心中危險的兩面刃。

我們總會在不少故事裡瞧見悲劇英雄,犯錯的源頭,來自許多所謂合乎正義的原因、來自各種值得同情的無奈、來自不可抗拒的合理人性、....。於是,當他們被以主角的身份詮釋演繹時,我們理所當然的發揮同理心、同情心,原諒他的錯,贊同甚至讚揚。

因為考慮犯罪者的心態與處境,因為同情犯錯時的無奈或悲苦,所以,我們讓感情左右,決定原諒。

「他還活著。被害人卻是,死了。」

這也是為什麼我一直以來不願意站在人權團體那邊,不能支持他們所呼籲的照顧犯罪受刑人主張的原因。

同情加害者,對被害人情何以堪?( 雖然,有時候被害人才是可惡的一方。)


呵...
好嚴肅無奈的話題啊!

但這就是我為什麼超愛日劇了。

我們都是新鮮人」,一部以幾個來自不同社會領域司法研習生的角度,藉由法律去深刻的探討人性與是非的日劇。

日劇,總能以各種人生背景場域來獲取題材,撰寫出千變萬化卻又實實在在演繹妳(你)我生活的佳作。

看戲劇,還能學到法律知識、學到教育精神、學到廚藝等等的,除了日劇外,大概沒有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會思考的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