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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會思考的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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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蜀卻也熱情,粗線條卻也極細膩 我在,所以我思考

部落格全站分類:心情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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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 20 週二 201016:41
  • 【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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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思考的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39)

  • 個人分類:妳我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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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12 週五 201019:11
  • 【善良】

  過去在一些偶像明星被問及喜歡怎樣的異性時,每當答案出現諸如「善良」之類的字眼,我心中總不免升起小小的不以為然。倒不是覺得善良不重要,而是以為在當今太平時代,一般人都頗善良的,不需特別當作擇偶條件吧?何況,善良又看不見,你(妳)不會先從外表、學識、談吐、工作、經濟狀況等等去考量評估,我才不相信咧!

  然而,隨著年紀漸增,見過的人、事越多,漸漸發現,善良在今日這個時代竟意外地是很容易看見的,而且,對自己來說更格外的在意。 

  打從網路時代展開,從 yahoo 交友、 msn spaces,到各個不同平台的部落格,再至今日盛行的微網誌噗浪、推特還有 facebook 等,人們記錄自己、表現自己、紓發自己,再也不困難、不孤獨。尤其是女生,對於"說"的慾望從來不曾少過,於是,透過文字,或長篇或短文,每一個人的性格、脾氣、習慣、生活點滴都躍然紙上,清清楚楚。

  當然,善不善良也是,難以矯飾。
  日久見人心,如今更加的容易且深入了。

  喜歡文字,逛過的部落格不少,也在河道上追逐穿梭,作家、知名部落客,或者,文筆佳、善於說故事的網友們,筆下各有一番精彩,盡皆豐富了我的靈魂。

  然而,若說要和這些人成為朋友的話,我大概較想和史丹利及彎彎做朋友。

  為什麼?
  因為他們是好人。

  或熱血或天真,或搞笑或幽默,即使我從沒買過他們的書,即使他們的文字對我來說可能不夠好,但,從他們無數的文章、噗浪中,我感覺他們都好樂觀、好溫和、好善良,不會輕易去攻擊、去傷害別人,是真正值得交朋友的好人。(當然,我又不是什麼咖,他們不會來跟我交朋友啦~ ^^!!)

  相較之下,有些作家或部落客,也許文字犀利、見解獨到,也許文筆極佳、善敘故事,然而就算是筆調幽默、婉轉,依然無法抹滅他們對他人做人身攻擊或針對別人的私事做批評的不厚道。那總是使我一看就心生反感。

  例如有一個現在很紅的部落格,專以批評名人穿著打扮聞名,相當受到廣大群眾,尤其是女生的喜歡。也許他講的都對、都有道理,但,就是讓我覺得不舒服、不喜歡。

  無論是演員或歌手,他們該做好的事是演戲或唱歌,並不是穿得合你我眾人的口味。如果說衣服醜怪,要怪也該怪服裝設計師或搭配這些衣服的專業造型師,演員歌手們的專業又不在於此,何罪之有?憑什麼要被人批評嘲諷他們的穿著品味?受到那些惡毒的人身攻擊?

  我真的認為,在今日,要大致瞭解一個人的個性、人品真是太容易了。從一篇又一篇長期累積下來的文章(日記、網誌)內容,從他的字跡、圖畫風格,都不難去理解。而諸如上述那樣整日愛批評攻擊他人私事者,或者,成天怨天尤人怪東怪西抱怨個不停的,無論是怎樣的俊男美女、身材多火辣窈窕、文筆多出類拔萃,我都無法忍受,不願與之為伍。

  人不必很有梗,又不是人人都要當諧星。但是,能放鬆面對人、事的心態及聰明靈活的幽默感卻不可或缺。但即使以詼諧、趣味的方式來包裝批評、攻擊,也只是把「刻薄當幽默」,並不能抹滅其背後的黑心。

  我想,我會那麼那麼喜歡我的女友,除了她是如此甜美、可愛、天真、聰明、幽默、漂亮、氣質出眾、文才動人、身型妸娜多姿以外,很重要的也是她非常非常善良。我幾乎不會聽見她有批評、攻擊、嘲諷,甚至只是抱怨他人不是的時候。

  至於不夠善良(應該說惡毒、刻薄),愛抱怨、經常喜愛說人是非短長,萬一又脾氣壞、耳根硬,有著高高在上自以為是的女王性格,做他(她)的朋友或情人是多麼可悲啊!我慶幸自己身邊應該已經沒有這樣的人。不過,或許他們並不覺得可悲?畢竟物以類聚,一群黑心嘴壞之人特別容易聚在一起,天天抱怨抱怨抱怨、時時批評嘲諷造謠毀謗大概也挺不亦樂乎的。

  心理學上有此一說,你最看他人不順眼的地方,往往也是你自己最大的缺點所在。這說法我想多多少少有些道理在。

  我知道自己心直口快又愛說教,而這些講道理或勸諫,換個角度來看也是一種批評。當你在勸他人不要怎樣做比較好時,其實,也就是在批評他那樣做不好。我之所以那麼討厭那些不厚道、愛說長論短、議人是非、中傷他人的三姑六婆,大概其中有某些比例的原因該是出自於討厭自己這類似的缺點。

  幸者,自己跟那類的人還是有所不同。

  除了可受公評之事,如電影、音樂、書籍、詩詞、政治、政策等,我不公開對私人做人身批評、攻擊,對事不對人。

  就如我在之前的文章【承擔】裡所說的「......就事論事的批判傷人行為是對的,但,對人不對事的全盤否定,一昧地攻擊、批判、臆測、瞎說等,就讓人覺得醜陋,不由得討厭了。......還是老話一句,做人厚道點。如果他人有錯誤的行為,可以批評可以責罵,但對事不要對人;若本末倒置,變成專注於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那就完全迷失方向、大錯特錯了。」

  例如我若得知阿花輕易跟陌生網友發生關係,我不會公開的發表批評指出她那樣太隨便、不檢點。若要公開言論,我只會對事不對人的講述「道理」,說:「一個人輕易跟陌生網友過從甚密不是好事,要懂得保護自己。」而不會說出她是某個單位的某人,讓旁人可以推測其身份,甚至直接點出就是阿花,還跟眾人誇張渲染的大談其私事或加油添醋造謠編派。

  而習慣對人不對事的批評、攻擊,甚至造謠毀謗做人身攻擊的人則會說:「阿花是個蕩婦,她前天跟誰誰誰上床,昨天又跟誰誰誰,今天還被我看見帶條大狗回家......」怎麼不讓人齒冷?

  若不公開講道理,我則會私下直接當面找阿花談,勸她善自珍重。

  想當然爾,無論阿花是看見我講道理後自己對號入座,或是當面被我苦口婆心的勸導,無論言詞是犀利狠辣還是婉轉溫和,都同樣直指其缺點(或者說--弱點),多半要自尊大傷難以招架,或羞愧或忿忿,總之要不討厭這愛說教的傢伙那才叫做奇蹟。

  我想我也不是一個能被標籤「善良」的人,我總是無法忍受那些不對的、醜陋的言行,因而難以善良的姑息它們卻不建議或指責,若為此被它們的主人討厭,也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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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這樣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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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10 週三 201020:47
  • 【廢除死刑,誰在乎受害者的人權?】


反對死刑執行 王清峰槓上黃世銘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3/10 01:0)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賴又嘉台北10日電)法務部推動廢除死刑,引發高度爭議。部長王清峰9日深夜發表專文,強調廢除死刑「不應是未來的事,必須是現在進行式」,目前暫停執行死刑,為的是能讓觀念慢慢發酵。

  法務部自2005年12月後,即未再執行死刑,目前台灣共有44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仍羈押在看守所。

  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黃世銘8日在立法院審查會答覆立委表示,他個人贊成廢除死刑,但除非能訂出1個死刑暫緩執行條例,做為法源,否則目前已判決定讞的死刑案件,仍應執行。他若出任總長,會將死刑案件呈報法務部執行。

  法務部9日深夜發出由王清峰親撰、名為「理性與寬恕─暫停執行死刑」的文章,內容指出,她可以理解黃世銘身為司法人的想法,但從人權角度,廢除死刑是為確保生命權......

  部長大人,無論妳贊不贊成死刑,身為國家法務最高代表人員,知法執法卻違法,藐視既定律法,以身做賊,還憑什麼要全國百姓守法、尊重法律?

  說什麼「理性與寬恕」?

  依個人好惡,選擇性執法,對國家法律不尊重不遵守,知法執法卻只因個人信仰或理念就違法叫做理性?

  漠視「受害者人權」來慷他人之慨,叫做寬恕?
  要主張寬恕,等妳自己成為受害的一方再來談,別事不關己就來假慈悲裝好人!

  有網友說:「死刑定讞的都可以不執行,那為什麼我接到罰單卻要繳?法律是這樣訂的嗎?」
  這就是身為國家法務機關最高代表的部長所給全民的違法帶頭示範!

  之前監委李復甸擬定「死刑緩期執行條例草案」,欲訂出為已判決死刑定讞卻未執行者解套的法源,就已經很離譜,等於是先做錯事再量身訂做法條來使之合理化。而如今身為最高法務代表竟公然大言不慚的違法!

  《中時電子報》線上民調:「你贊成廢除死刑嗎?」,七成五以上的網友選擇「非常反對,自作孽不可活,罪大惡極的人應該付出代價」(至2月2日 15:00止,累計票數3000票)。選擇「不太贊成,難道法律都只保護加害人的人權嗎?」有409 票,佔13.7%,顯示超過八成網友仍反對廢除死刑。

  脫離國民感情的法律只是「死法律」,台灣有 75 % 的民眾強烈反對廢除死刑,政府要做的事應是讓法院對死刑案件「審酌再三」,而非貿然廢除。而廢死刑也不等於提升人權,美、日皆有死刑,難道人權不好嗎?

  知名部落客酪梨壽司舉例:「她說的那些話是充滿大愛沒錯,但無異於除蟲滅鼠公司老闆公開將蟑螂老鼠放生,並苦口婆心勸告雇用她的顧客要有慈悲心。不是說蟑螂老鼠非殺不可,只是妳一個除蟲滅鼠公司老闆說這種話也太讓人錯亂了。」

  身居高職要角,身在其職,就該恪遵法律、善盡職責,萬不該憑妳個人的宗教信仰、理念主張,就要違法並漠視廣大國民的意見,請問這是何等的獨裁、專制、狂妄、自大、目中無法又無人?!

  說實在的,現在要判死刑已經非常非常不容易了,會被判死刑的莫不是窮兇惡極壞事作盡,這種人不處以極刑,還要花費人力、空間、物資去照養他們一輩子,瘋了嗎?

  引述某位網友的話:「如果在二十年前的台灣,或者在現在的中國,廢除死刑,或不執行死刑,有其實質上的正當性。但在現在的台灣,未於法院系統之人不知,要判一個確定的死刑有多麼困難!一再的發回更審,最高法院的要求已經不是吹毛求疵可以形容的龜毛。在這個司法制度的有機運作下,台灣的死刑犯真的是制度上已經求其生而不可得。」

  再根據最高法院法官的說法,這些「罪無可逭,應與世永久隔絕」的犯罪人,經過多次法律程序往返之後,只有在現行的法條及司法人員窮盡一切可能,最終求其生而不可得之後才會定讞。從無數現今判例中可以發現,許多案子都一審再審,審到十幾年過去,被害人已經身心俱疲,加害人卻還老神在在,要有誤判冤死談何容易?那麼對已經判定死刑定讞的罪犯何以還要遲疑?趕快讓他們死,給被害家屬一點基本的、被承諾的最終道義才是吧!

  今日要判定死刑,再讓死刑定讞、執行已經是如此艱難,在科學、醫學、偵察蒐證、辦案技巧日益進步、嚴謹,人權越加高漲,律法卻相對越來越寬鬆的未來,重大刑罰的判定勢必越加困難而稀少,若到了一再更審仍被判處死刑,那些罪犯莫不是惡行惡性之重大更甚於過去、現在的犯罪者,當真還值得被原諒、被寬恕嗎?

  我想請問所有主張寬恕罪犯的人,到底有沒有認真的用同理心「設身處地」想想,如果自己是受害者,真的還會有那麼慈悲的心胸去寬恕去原諒?坦白說,我抱持非常高度的懷疑。

  說什麼道理都不見得有用,可是,只要你設身處地想想,如果今天是你的親人、朋友,或者,是你的愛犬、愛貓被他人無端兇殘的凌虐、殺害,請問,你會有什麼感覺?你還會大發慈悲的寬恕那些惡魔?

  真的,我不免刻薄的想要詛咒,你們這些執法、立法以及將「人權」無限上綱的人或團體,最好你們或你們的家屬有朝一日會變成那些惡魔手下的祭品,讓你們也嚐嚐當受害者是什麼樣的心情!

  人權,尊重他人人權的人才有資格談人權;邪惡殘忍地剝奪了他人人權的禽獸,還憑什麼資格擁有人權?即使他們有可能在後來徹悟、良心覺醒,但,錯誤早已造成,而且是非常嚴重的錯誤。既然被害者已經失去寶貴的生命,無法再一次得到免於恐懼的生存機會,那加害者又何以可以被賜予改過自新的機會?基督教神賜生命不可剝奪的思想,不是真平等真人權,國家、法律、好人不能剝奪壞人的生命,何以壞人就可以剝奪好人的生命?「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做為人類社會的基本道理雖然沒錯,但,對象應只適用於善良、尊重他人人權的人吧!剝奪他人生命自由的禽獸,憑什麼再享有死者已經失去的自由生命?

  換個角度想,若人人生而平等,生命是不是該是等值的?
  既然如此,在天秤的兩端,被害者的生命已然失去,為什麼另一端的加害者就該被原諒,仍可讓裝著禽獸靈魂的軀體苟活於世?

  最簡單、最公平的數學計算,等值的兩條生命,不該是一命抵一命嗎?
  其它任何的刑罰,勞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要怎樣來量化一條生命的價值?殺一個人關十年、二十年?如此量化生命恐怕才是超出人類權限的狂妄自大吧!

  今天,殺人不但不必償命,前有法務部長仗著職權藐視國家法規暢談寬恕、特赦,後有人權團體極力爭取保護那些兇狠至極的惡魔,試問這是什麼病態的社會?所以奉公守法的善良老百姓都活該該死?被惡人殺了就算了?你們這群講生命可貴的假人道主義者怎麼沒人要保護、幫助真正無辜可憐的被害者及其家屬?被害者的生命就不可貴、比不上加害的禽獸?你們不想剝奪神賜的生命、不想讓自己的手染血,所以被害者的生命就活該要被剝奪、鮮血則隨便染紅這個國家社會?

  在今日法治社會下,真正尊重生命該做的是詳加調查、謹慎執法、司法,務求勿枉勿縱,而不是一昧慈悲的浮濫寬恕。

  當法務部長時常探望監獄裡的犯罪受刑人,因他們的刻苦向上而相擁感動流淚時,誰想過他們所加害的那些真正應該被同情、被保護、被照顧的善良無辜受害者及其家屬可否願意與她相擁?還是仇視唾棄她?為什麼部長不關懷善良受害者,卻反過來站在邪惡加害者的一方?國家、法律究竟是要保護好人還是壞人?!

  或許有人會問:「殺人償命,家屬就不痛了嗎?」
  被害家屬如是說,執行(死刑)之後不一定能完全撫平他們,但該執行卻不執行,則是更殘忍地在重重鞭笞、踩踏他們的身心,讓他們痛上加痛。

  在朱學恆反對廢除死刑的文章裡有位網友留言表示:「我之前想過一個問題:如果我去把這些人權團體的父母親友全部殺光,他是不是也會幫我辯護?我對這個問題沒有解答,但我認真的覺得該執行死刑而不執行是對司法的污辱。」

  這就是人性啊!我們都知道報仇並不能讓自己的傷痛減少,但是,看見窮兇惡極的兇手繼續逍遙過活,甚至,是用我們的血汗錢來養他,卻會讓傷痛與憤恨加倍相乘。尤其,政府動不動來個緩刑、特赦,這些惡魔靠我們養了一段時間後,又放出來繼續傷害更多人,叫人情何以堪?要知道,重刑犯的再犯率是相當之高啊!

  死刑,不但是為了將殘酷無人性的禽獸永久隔絕於世,避免任何可能(台灣太容易假釋、減刑、特赦)讓牠再次回到社會殘害更多善良無辜,同時,也兼具還被害人及其家屬一個最後最終最基本的公平正義的意義。生命的價值,除了生命之外,沒有任何其他事物可以等價相論。

  無論現今的國際社會有怎樣的廢死潮流,然死刑的存廢不該是一種時尚流行。歐美有歐美的國情、文化,他們的思想強烈建基在基督教信仰之上,而台灣有我們自己的社會人文背景,有我們自己的國情需求。稍一審視便可發現,東方的非以基督教信仰為主流的國家多不廢除死刑。國情、文化、信仰等等的差異,沒有誰高誰低,只有適合與不適合。

  我們大多數的人都只是平凡人,不是慈濟大愛的師姐師兄,更不是大慈悲心的神仙聖人,不可能完全以德報怨。受害者能以直抱怨就已經非常了不起了。我不主張以類似加害者般殘暴邪惡的手段凌虐、折磨加害者至死,我只求一顆子彈簡單的以生命還生命,還給受害者一個公道。

  仔細的看了下面 [延伸閱讀] 中那兩篇朱學恆的文章,真的是會感到痛心疾首與無比憤怒,痛受害者及其家屬的痛;怒不曾受害的法務部官僚及人權團體慷他人之慨的假慈悲。

  如果說因為心疼被害者而希望他們放下,不要一輩子陷在仇恨傷痛之中,雖然立意很好,但是,有多少人能做到呢?你覺得自己能嗎?我想,我恐怕不能。對受害者而言,正義的伸張恐怕還是要眼見加害者受到應有的制裁,即使那樣也減不了他們的傷痛,至少不會覺得更痛。

  我並不是認為受害者要永遠記仇,我也覺得他們若能放下、能寬恕會更好。但是,重點是,寬恕的聲音該是由受害者自己想通了放下了而發出來的,不是受害者的你我他都沒有權力替他們寬恕罪犯。

  還是老話一句「加害人有人權,那被害人有沒有人權?」,我想,唯一有權力談廢除死刑的人,就是被害人。除了他們之外,其他任何旁觀者都沒有權力出聲假好心、慷他人之慨。

  我由衷的希望、懇求所有主張該廢除死刑、該寬恕罪犯的人們,請拿出耐心仔仔細細地閱讀下列 [延伸閱讀] 中的每一篇文章或案例。如果你們在用心的看完下列每一篇文章、案例之後,還能理直氣壯的主張原諒、主張廢死,那麼你們若不是我高攀不起的大慈悲聖人,就是不屑為伍的冷血惡魔,我但願你們不會有朝一日成為真正有資格可以去原諒、去寬恕的被害者或其家屬。


p.s.那些少數有著幾乎像菩薩一般大慈悲心腸的人,我懇求你們,在關懷、寬恕、幫助犯罪人的同時,請先花更多更多更多的心力、時間去關懷、照顧、幫助善良無辜的可憐被害人及其家屬!


[延伸閱讀]

案例:
18歲殺人姦屍仗勢藐視司法 被害人爭取終判死刑創日首例 (NOW news 2010/03/11 22:14)
陸正被綁撕案至今未了 父陸晉德淚批王清峰干預司法 (NOW news 2010/02/25 22:11)
中山之狼性侵殺人 更九審仍處死刑 (中央社 2010.02.11 20:12:52)
愛不到就怒砍她176刀 王鴻偉10年未伏法 (NOW news 更新日期:2010/03/11 22:39)

論述:
死刑爭議 王建煊:寬恕莫用錯地方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3/16 15:29)
廢除死刑還過早
(孫慶餘 2010年03月15日蘋果日報)
百分之百反對廢除死刑
 (王瑞德的聰明絕頂部落格 2008-05-25 03:37)
你願意一起為捍衛司法而戰嗎? (朱學恒的高級知識份子萬事通事務所)
受害者的人權在哪? (朱學恒的高級知識份子萬事通事務所)
關於死刑,給人權團體的話...... (朱學恒的高級知識份子萬事通事務所)
死不死!人間價值 (漂浪。島嶼--munch March 12, 2010)
死刑存廢不應是個yes或no的問題 (吳景欽博士,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 2010/02/04 00:49)
當代台灣佛教界對死刑之態度的考察 (溫金柯)
支持死刑 (Ich bin Vicky . das ist meine Welt   April 24, 2008)

民意:
馬首談廢死民調:精英份子多反對 (TVBS 更新日期:2010/03/15 11:39)
王清峰監廢死刑 白冰冰批:向邪惡一方傾斜
(TVBS 更新日期:2010/03/11 10:16)
王清峰挺廢死刑 受害家屬痛哭反對 (TVBS 更新日期:2010/03/10 17:54)
葉金鳳︰1夜簽8槍決令 依法行政很平靜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10/03/12 04:11)
基層員警:請王捐薪 養死刑犯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10/03/11 04:11)
日本民調:逾八成五民眾支持死刑 (NOW news 2010/02/07 16:17)
廢除死刑 檢警、法界、立委多表反對 (中華民國90年5月18日 星期五)

支持廢死的論述:
殺戮的艱難 (張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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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思考的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1,499)

  • 個人分類: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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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07 週日 201016:59
  • 【寵壞】

  有時不明白什麼是「寵壞」,寵怎麼會壞呢?怎麼壞?像冰封太久凍壞,還是悶熱之後的腐壞?

  然後,在某個天啟的時刻,你會突然像個循循善誘的老師,把我心中深埋的疑惑解開。
  剛剛我要你先喝酸辣湯,「太稠了,我不喜歡,」面對你探詢的眼睛,我耐心地解釋:「你先喝,一會就能達到我想要的濃稠度了。」先是不可思議,而後你認真的看著我:「妳怎麼能壞得這麼理直氣壯啊?」

  「不是妳骨子裡就那麼壞,那就是妳跟我非常親密,什麼要求都說得出口。」
  ㄟ
ˊ?是什麼呢?換我歪頭陷入思考,我是天生壞胚子,還是遇到好好先生後才軟土深掘呢?不,我怎能承認自己打娘胎出生就頤指氣使慣了,這跟我辛苦經營的形象不合啊;那麼,只好這麼認定,是你把我寵壞了,一點一滴的改變了我。

  交往之初,面對矜持的我,你總說,「不要害羞,不要隱藏,我希望妳能在我面前展露最完整、最自在的自我。」

  於是我慢慢卸下心防,在你含笑的讚許眼神中,慢慢變身。一開始,我是你的小孩,手一指,想吃的想喝的想玩的想穿的
,都有哆啦A夢般的百寶袋為我實現,不只我發現美好新天地,你更開心,一回捧著我的臉 ,「我很高興妳不再對我拘謹,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讓妳快樂。」

  所以,能怎麼著?我只好變本加厲,所有的要求提高門檻,吃喝必須精巧,穿戴務求品質,玩耍更要盡興,你開始有些遲疑,不知這樣無法無天的寵下去該如何收拾,但這樣的憂患意識往往只有一秒,只要對你甜甜一笑,你什麼規矩原則都可以拋掉。

  我喜歡生活無所拘束,「限制」對我而言就是「要努力打破的東西」。自小在圖書環繞中長大的我,買書自然不手軟,就算答應了「這個月最後一本」或「沒看完前絕不再買」,然而天有不測風雲,如果書商瘋狂大特價、書展結束前大拋售、喜愛的獨立書店老闆宣布即將歇業
......那,我的保證必然比衛生紙還薄還輕柔還易碎。

  我迷戀速度,尤其愛被風灌得怒髮衝冠的瘋樣,頗有與風偕行的不羈感。如果再加上一身勁裝那就更酷了。

  可我雖人高馬大,偏偏有著不相稱的黛玉體質,穿得單薄帥氣的結果就是手腳冰冷、牙齒打顫、臉色青紫,你一邊教訓我「十次車禍九次快」,一邊碎唸著我的不自量力,然後毫不猶豫地脫下溫熱的外套裹住我的身子,即便正面迎風的你更需要它,即便你在出門前早已提醒我「記得穿暖和些」!

  我有「如果很好吃怎麼辦?」的隱性大胃王憂鬱症,每次點菜總要滿滿一桌才能安心,就算是小吃攤也能吃出帝王的豪奢氣派。可惜隱性大胃王只是浪得虛名,我的食量終究無法和食慾同步,一碗飯吃不到一半就開始不爭氣的打嗝,
於是,碗盤一推,嘴巴一嘟,「北鼻,這很好吃ㄟ,給你。」你對我的詭計早就瞭若指掌,但面對我的笑臉,你頂多瞪一眼罵兩句,「以後下地獄看誰幫妳吃ㄆㄨㄣ?」最後,你還是會默默接收,再黯然地任肚子越養越圓潤。

  「這一切都是我的錯嗎?」夜闌人靜時,有時我會反省,有時也不免忿忿,我會這樣那樣,明明就是你寵出來的嘛。

  而你,居然還常說我好壞,威脅我再壞下去有天必然會把我踢到外太空
......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親愛的,我會繼續潛心修練,在你的寵愛之下變得更壞更壞,壞得你咬牙切齒、心癢難耐,壞得罪惡貫盈、人神共憤,因為你知道的,這一切都是為了實踐你最初和最終的夢想,即便犧牲(白紙般的)自己,我也在所不惜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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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思考的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77)

  • 個人分類: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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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05 週五 201019:36
  • 【約會】


  覺得一些時刻特別發現心裡的聲音。而那些時候並沒有大雨下不停,地震搖不止,雷聲轟隆隆,或流星刷過眼前。都沒有。

  天空灰撲撲,紅燈偶爾故障,近在咫尺卻永遠找不到左轉的線道,前方,拎著玉蘭花的身影依舊對著空茫的未來打躬作揖。別過眼睛,一切只是尋常,我對自己說。

  叮鈴,也許有個提示樂音,但往往被我忽略了,只覺得,是了,那時刻到了,就這麼無聲無息的漫掩而至。例如你終於放鬆睡去,吐納間伴著微微的鼾聲,偶爾不自覺的抽慉,讓執意放在我大腿上的手震了一下。例如,闃黑的夜晚,將你不時興起買來的小禮物整隊,想像你斟酌我是否喜歡的猶豫神情;而後笑了起來。

  例如,走在任何一條有孩童笑聲或沒有、有充沛日光或沒有、有青草香芬或沒有,有微風清揚或沒有,有鳥鳴婉轉或沒有的路上,你會突然欺身而來:「我愛妳,怎麼辦?我好愛妳。」而後嘆息著將圈著腰際的手臂緩緩收緊。

  於是,我願意多繞一點路,希望你和不知名的夢能纏綿得更久一些;於是,當睡意被思念驅離時,我便會在脈搏點上你愛的香水,想像你正隨著奔騰的血液在我身上竄流;於是,我會轉過身子,直視你,而後微笑的咬著下唇,說些傻話或做些蠢事,讓流蕩的停靠,讓悽惶的安寧,讓我是你你是我。知道了,再荒涼敗壞的世界也有願意陪你素直以對的人。

  心裡的聲音,或被害羞折疊,或被習慣剽竊,或在爭執中消磨,然而那些時刻,尋常的時刻,一句話,一抹香,一段路,它便閃亮如新,在沈靜中震耳欲聾,而你,聽見了嗎?我愛你。


[後記]

  喜歡跟你約會總是歡樂美好,即便你呵欠連連。

  討厭蚊子飛來飛去卻電不到,根本就是你故意派來擾人清夢的嘛!

  今天在車裡輕易地誇口,沒有什麼失去會影響我的生活,那時你瞪我一眼,說如果失去我不知該如何讓日子繼續下去,當時我雖一如往常的打哈哈,但心裡卻柔柔的疼了起來,覺得自己老在嘴上逞強,卻無時無刻不被你暖暖的愛打敗......輸了,可我輸得甘願,一點火氣都沒,呵,誰教我就是心胸寬大呢!

  所以寫上這篇拉拉雜雜的東西賠罪。北鼻,我那時的話不對,你知道的,我不能沒有你,真的。瞧,今晚飛到東又飛到西的蚊子欺負你不在,拼命跟我捉迷藏,害我都睡不著,皺紋都不知多了幾條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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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思考的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71)

  • 個人分類: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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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03 週三 201014:22
  • 【承擔】

A、B、C、D、E 是鄰居。
某日,A 、B 為了一個停車位而起了爭執,A 被 B 惹怒,於是失控地執隨手撿起的木棒兇殘地朝 B 身上痛擊無數次,將他打成重傷。

當 B 康復後,在一次和鄰居 C、D、E 群聚打牌時,聊起那次事件。

B:「A 好壞好可怕,明明是我先看到的停車位,他卻硬要搶,居然還將我打成重傷,手段真粗暴。」
C:「對啊,真是兇狠。我早就知道他不是好人,一定常常對妻兒家暴。」
B:「嗯,可能不止,還會虐待流浪動物吧!真是個卑劣的禽獸。」
D:「我家常常遺失晾曬的內衣褲,肯定也是他偷的,看他的樣子就知道是個變態色狼。」
E:「他應該沒唸過什麼書、沒教養、沒愛心、沒做過好事。這種兇殘、好色、冷血的人最噁心了。」 
B:「嗯嗯,噁心死了,他家一定很髒很亂,大概親朋妻兒也都不是好東西。」 



  B 本來是受害者,說 A 動手打人的行為粗暴、不對也沒錯,但是,其後跟友人 C、D、E 的後續發言就未免過頭、不當了。

  舉這例子與近來實際上所看見的事情大不相同,例子的本身不重要,只是想說一個觀念。

  動手打人這事當然不對,這是可以批評的,沒問題;
  打人,而且還越打越狠,終至將人毆擊重傷,以此判斷此人脾氣粗暴、手段兇殘,也還說得過去。

  然而,脾氣差一些,會動手傷人,就代表他會家暴、虐待動物、變態好色、骯髒、沒教養、冷血、噁心、......,是一隻禽獸?

  就事論事的批判傷人行為是對的,但,對人不對事的全盤否定,一昧地攻擊、批判、臆測、瞎說等,就讓人覺得醜陋,不由得討厭了。

  這事讓我連帶想到的是剛好最近很在意的死刑存廢議題。

  我一向是站在被害者這邊的,所以堅決反對廢除死刑,反對人權團體慷他人之慨倡言保護罪犯的人權。他們又不是身受其害的當事者,憑什麼大言不慚地替被害人說要寬恕?我總是想,被害者的人權又在哪裡?他們何時關心過? 

  死刑是現代法治社會還被害者的一種公平正義,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要說成是替被害者執行報復的手段,也未嘗不可。

  而說到報復,我的聯想是:
  如果有個心狠手辣的壞人以殘暴的手段虐殺了你的至親至愛,你忍不住傷痛憤恨而自己私下報仇去殺了他,雖然當今的律法不容,可人心應該會寄予同情,覺得合於情理,甚至合於公平正義。但,若你也以極為殘酷的方式將他慢慢凌虐折磨,割肉刨骨、斬手剁足,過度、偏激的報復會將自己也變得殘暴、醜陋,反而不再會被認同、同情。

  我想,我們勸人可以心存寬恕,要能放下的正確心態應該是如此,希望那些被害者不要因心存怨恨而扭曲了自己的人格、言行,做出不比原加害者好的兇殘報復,讓自己也墜入醜陋、骯髒的泥沼,失去正常、良善的心胸與生活。

  想想,原來值得同情、認同的被害者,卻搖身變為令人看不下去的醜陋嘴臉,本來對的一方卻也做出錯誤的事,不是挺讓人惋惜、遺憾嗎?

  不過,再次強調,我們只能希望被害者能放下、能寬恕,能好好過正常平靜的生活,這是我們心疼他們,卻絕對沒有資格替他們寬恕。畢竟,真正受傷害的人才擁有原諒的權力。也就是說,廢除死刑的想法,只有那些有著深刻感受的被害者才有資格提出。

  在政治上,我鄙視只分藍綠、不論黑白的盲目愚忠者;
  在生活上亦同。對於選邊站這種蠢事我從來不屑為之,我只對事,不對人。
  在網路上有酪梨壽司、史丹利、......等我欣賞的文字創作者,但我不會成為一昧追隨相挺、認為他們的言行永遠不會有錯的盲從粉絲。

  一個人讓我欣賞的地方,我不會因為他有其它讓我討厭的地方而變得討厭;反之,他讓我討厭的言行,也不會因為有讓我欣賞的地方就不感厭惡。
 
  有些人有些事,我無意也沒興趣去裁判誰是誰非,那干我啥事?而某人也許被捧習慣了,有著錯誤的自視過高或自作多情,從開始到結束,在某件事上我從來就沒有倒向過其一群人。這些人群聚在一起成天背後對人不對事的嘲諷攻擊,比之街頭巷尾三姑六婆尖酸刻薄的議人是非短長有過之而無不及,在不知不覺中被自以為幽默的毒舌自污了的樣貌看來實在很髒,早已超越了事件本身的對錯給我的觀感。就算本來是對的也變成錯的,當真讓人遺憾。

  還是老話一句,做人厚道點。
  如果他人有錯誤的行為,可以批評可以責罵,但對事不要對人;若本末倒置,變成專注於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那就完全迷失方向、大錯特錯了。


  我一直認為「性格決定命運」,自己的命運、遇事的結果都掌握在自己手裡。
  任何人、事大抵都是如此。只有少數意外的天災、人禍可能與本人無關。

  一再於情感上受挫的男女,其本身必定有某些因素方使導致戀情難以圓滿。即便真的遇上的每一個對象都是不折不扣的大爛咖,為什麼你屢次看上的都是那種人?你的識人不明,或者錯誤的喜好選擇取向,難道不該怪自己?就像想找個穩定可靠的好丈夫,卻總往燈紅酒綠的夜店搭訕帥哥型男,還能怪世上沒有可以當丈夫的好男人嗎?

  而事實上,我不相信一個人在感情上的不斷失敗會真的都只是對方不好、所遇非人。
  不只是感情,任何事情的失敗,總會有相當比例的原因是出在自己身上的。一昧怪責他人或命運前,先審視己身才是正途。

  性格決定命運的理論當然也合用在我自己身上。
  對看不過去的人、事、言、行就忍不住要開口,這是我性格上最嚴重的缺點。
  儘管深深瞭解其實沒人喜歡聽所謂的忠言、勸諫,這些話也十之八九都不會被聽進去、產生正向影應,但要命的我就是無法不說。

  「理直氣要和」這該有的修養我至今知易行難,而為此會被當白目、被討厭,這就是我自己該承擔的命運與責任。我不會矯情的說「這無所謂、沒什麼,反正我就是要說自己想說的話,不在乎後果」;我只能說,我會承受這後果,期許自己隨著歷練、時間改變修養,更有智慧的去圓融完滿的說與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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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思考的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101)

  • 個人分類:我思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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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29 週日 200923:02
  • 【和你在一起】

和你在一起,有時我覺得安心。
天涯海角都去得,金屋狗窩都睡得,酸甜苦辣都吃得,胡言亂語都說得;

和你在一起,有時我覺得幸福。
臉上沾了飯粒你說好可愛,下樓梯疊聲嚷著北鼻小心,汗水直直落大包小包依舊往身上攬,騎ㄅㄨㄅㄨ仍不時回頭對我笑,走在街上忍不住抱抱偷親我;

和你在一起,有時我覺得快融化。
街頭、樓梯間、客廳、車裡、電影院、小涼亭,完全的擁抱狂熱的吸吮,心臟節拍幾乎為之錯亂,突然深深感受性的吸引力,渴望擁有你也被你擁有。

如果天空真有玫瑰色的一刻,那肯定是在我們愛得如癡如醉的當下,北鼻,你知道嗎?我心裡滿滿的都是你,都是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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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思考的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54)

  • 個人分類: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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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2 週四 200918:23
  • 【單人旅行】

  最近常睡不好,剛剛也是,才剛瞇了一下就醒了,躺在床上怔怔地,拿起話筒又放下;除了煩你,就不能好好做點什麼嗎?突然覺得有點討厭自己。將自己簡單梳洗一番,把床頭櫃上的【凍結的香氣】放入紅色布包包中,將手機插上充電器,出去走走,迎向暮秋的涼風。

  天空灰矇矇的,然而我沒有帶傘的欲望;不要下雨喔,我討厭酸雨腐蝕頭皮。左彎右繞,我特意挑平常不走的小巷,想像是趟小小的單人旅行。有人揚手,是個頭髮灰白的老婆婆,公車早過站了,卻還是為她緩緩停下。她臉上滿是笑容,這麼小的事都能讓人快樂,人們何必偽裝冷漠?欣欣客運,往景美。我該不該尾隨上車呢?

  如果晃啊晃的到你買水煎包的地方,我肯定會下車買上2顆,排隊也行。可惜你不在身邊,夜市中的豆花也會遜色些吧。腦中雜亂想著,車門早已闔上,依稀還能聽見伊呀的聲音,來自遙遠的芬芳記憶似的。

  信步向前,有墨魚水餃呢,零星的市場呵欠四起,只有睜著機靈大眼的黑貓顯得精神。也難怪,兩點多了,攤販收的收,我想嘗的陽春麵隱在半掩的鐵門後,老闆娘好奇的望了我一眼。然而我的眼神並未透露什麼。所有的希望和失望都是淡的,走過去就好。

  一絲雨跌落手背時我正走在仁愛公園的紅磚上。你曾說的香腸小攤真的有彈珠子機台,油炸的韭菜盒子和氣溫一般蒼白,圍著老闆的應該是他的友人,閒聊著昨日枉死的年輕警察,口吻有說不出的惋惜。人情味比食物更香醇,走在路上我有時會這麼想。

  公園立著牌示,嚴禁遛狗和騎單車,唉,是這樣啊?那些寵物該何去何從呢?給他們一方跑跑跳跳的綠地那麼難,飼主心中一定也是百味雜陳吧;小娃兒比狗狗更難防呢。而我想,如果我買了單車,除了買菜買肉又該怎麼利用才好?連公園都不歡迎呢。

  還好雨不大,在樹蔭下走著甚至連外衣都不會沾濕。可惜那家3把20元的蔬果店貨色不新鮮,否則帶些走心中一定更踏實。

  經過7-11,一度用眼睛拿起鮪魚御飯團。經過米粉攤,一度想切兩塊豆腐。然後我在麵包店前點了一碗餛飩,一碗魯筍絲,一盤小魚豆乾,70元,「要不要來碗白飯?」那個瘦瘦的小姐說話很親切。搖搖頭,我拿出書來開始等候和閱讀。背後一男一女,年輕的不斷講解那張保單的付費方式及保障,老的豪爽的說一年不超過兩萬都OK,「不論妳怎麼驗都沒問題啦,我每年都有自費健檢捏,每樣都通過,只有一項紅字。」「是啥咪?」「血紅素過低啦。」聽起來不怎麼威武的毛病,該不是貧血吧?

  東西不好不壞,能吃,但不算好吃。默默吃著,書中的主角也正吃著,但情節並不香,甚至比我實際的滋味更難下嚥。我擁有的不比別人少。

  書桌上的「人咧?」很可愛。我一看就笑了。謝謝你惦記著我,如果今天能跟你一起吃港式點心就好了,我貪心的想,然而肚子已經飽飽的了。呼。

  經過一間土地公廟2次,裡面都傳來誦經聲,一個女人翻著經書喃喃唸著,很虔誠的樣子。讓浮動的心跟著安靜下來。今天的閒晃我並不討厭,但還是忍不住想,以後能順利些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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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思考的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133)

  • 個人分類: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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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0 週二 200917:58
  • 【夏天的尾巴】

  時間走入11月,都已經「立冬」了,本該是能愜意說著天涼好個秋的舒爽氣候,然而,這兩日卻讓人不禁得再度穿起無袖背心與短褲,打開電扇或冷氣,還頻頻感到身體熱氣蒸騰,臉上不時泛出油光。

  『立冬那天我們吃冰│你嘆道︰「這戀戀不捨的夏天,冬都來了,還任性的霸著位子不放,要人們再吃幾口冰吹點涼不要忘記她。貪心任性又叫人無法責怪,這點跟妳可真像!」』(取自網友 Isabella 的噗浪)

  Isabella 的男友說得好,是夏天任性的不想離去,而妳跟她好像,「貪心任性又叫人無法責怪」是我不時被妳弄得又好氣又好笑時要生出的感覺,原來夏天與妳們是三胞胎呵。

  不過,我不免又想,也許是夏天跟妳一樣溫柔,不捨得讓怕冷的妳迎上寒冬,遂該走還留,只為多遺一分溫暖予妳,也讓愛吃冰的妳多一個正當的好理由。

  「現在好想吃冰」、「我們一起吃冰去」msn上丟出這樣的訊息,便輕易將我從黑漆漆的電腦螢幕前勾走,旋即出現在妳家樓下泛著銀光的熟悉大門前,等候著那一道門鎖彈開的清脆聲響。

  意外也不意外的,妳總是讓我小等一會,然後帶著滿身的香與一頭濕漉漉的秀髮漾著甜甜的笑望著我走來。即使從相約到抵達銀色大門前僅僅只有十幾分鐘,然而無論笑罵多少次,仍無法改變妳相約出門前才要再梳洗一番,讓我多等上5至10分鐘的習慣。

  等候,大概從來都不是問題,只要換來的是一抹甜甜。

  今年夏天,因為七夕,晚上簡單的買了85度C妳喜歡的咖啡口味小蛋糕與香檳飲料,帶著禮物,輕悄悄地出現在妳床前,吻醒妳。

  也就在這一夜,開啟了與另一個甜蜜的「她」相遇的契機。

  「她」對這世間是一個新鮮的存在。
  由買蛋糕獲得的新品試吃兌換券,在幾天後炙熱的午後我首次與「她」邂逅。
  本來沒注意「她」的樣貌,卻在唇舌與「她」交會的第一時間,口中爆出一股奇妙不可思議的感覺。接著,不得不睜大好奇驚喜的雙眼,好好將「她」赤裸裸的細細檢視一番。

  原來「蜜桃爆爆冰沙」 並非浪得虛名,跟爆漿撒尿牛丸一樣,都是貨真價實,會爆的。蜜桃爆爆冰沙

  蜜桃的甜香、冰沙的清涼爽口自然無須多言,奇妙的是「她」多了一顆顆晶瑩剔透,橘紅半透明有如鮭魚卵般的「蜜桃爆爆蛋」,一口咬下在口中彷如噗嗤一聲爆開的清脆口感,據說是以低熱量寒天做成的薄膜包裹著果汁而成,真的讓人感到十分特別而驚喜。

  一嚐便喜歡上「她」後,就想趕緊將這新鮮好滋味與一天到晚愛吃冰的妳分享,遂懷著戒慎恐懼的心情,將挑嘴界的第一把交椅帶到「她」面前,請妳一開金口。
  所幸「她」並沒有讓我丟臉,妳一嚐也露出了驚喜的笑容。
  之後,家中6歲及10歲的小姪女跟小姪子,還有哥哥嫂嫂們也都對「她」讚譽有加。

  聽說再過幾天,燠熱的天氣便要轉涼,趁氣溫仍高,抓住夏天的尾巴,拎著頻頻嚷嚷好熱想吃冰的妳,我們再次來到85度C。 

  雖然,令人頗感疑惑,不知為何即使沒有其他客人,一杯爆爆冰沙也得等上半天,不過,等候從來都不是問題,只要換來的是一口甜甜、一抹甜甜。



p.s. 85度C今夏新品冰沙還有「黑嘉麗爆爆冰沙」,但我跟女友都覺得口味尚可,還是「蜜桃爆爆冰沙」較香甜誘人,值得一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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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吃吃喝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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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11 週日 200923:08
  • 【幸運草】

  你一定聽說過幸運草,也應該知道所謂的幸運草就是小時候大家都玩過,小心剝去細莖清脆外壁,拿著細如髮絲的白色線體,用葉片互相勾著拉扯鬥力的酢漿草。

  只是,一般酢漿草為三葉類心型的葉片,本來是最普遍、隨處可見的雜草,但偶有奇蹟,卻會生成特別而稀有的四片葉子,遂因這份難得而被稱為幸運草,賦予其會帶來好運的美名。

  然而,即便聽之已久,但你見過嗎?

  這三年多來,不但見過,我甚至已摘取過十幾二十多株,還移株栽種好些時日。

  想來,是因為認識了一位特別的女生。
  對情人,妳迷糊、嬌縱、任性、愛撒嬌、沒有時間觀、不負責任,於是,我總是在等妳;5 分鐘、10 分鐘、半小時、一小時、兩小時、一天、一月、一年……的等著。

  於是,漫長的等待中,我閱讀、發呆、休息,也與身旁花圃、草叢中的小草小花作陪,含情脈脈地對望,一起守候。

  然後,抱著也許能給佳人一個驚喜的想望,我開始尋找起「奇蹟」。
  就這樣,當第一株幸運草羞怯怯的出現在同伴的身影下,為我倆先後帶來驚喜,爾後,等待的磨人時光中,我便有了獨有的消磨方式--懷著期待喜悅搜尋可愛的四葉酢漿草。

  這次,不可思議的,也許我等待的地點是一方福地?
  路邊小小一隅,一、二、三、四、五、六、七,不消片刻,竟連續遇上分別躲藏的七仙女。

  這是何等幸運!

  不過,晚上開獎的彩券,我顯然連一個號碼也沒中,否則現在寫的就不是幸運草與等待的故事,而是意外致富的心路歷程了。

  我常常會這麼想,也許,我的幸運都在一個地方用完了。
  遇見妳,就是我這一輩子最大的幸運。

  妳是那麼甜、那麼美、氣質幽雅、文才出眾、身材姣好動人、個性溫柔可人,更像張白紙般天真純善。

  何德何能,我竟能獲得妳的青睞,擁有妳跟妳最甜美的笑;
  如果說擁有妳真得用盡我一生的幸運來交換,我想我是心甘情願,千千萬萬遍。



p.s.老天爺啊~財神爺啊~我的她說只有兩人甜蜜恩愛的幸運還不夠,最好還能給我們衣食無虞的幸運,別只因成就一段最甜美的感情就吝於給我們其他幸運唷!感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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